(一)学生申请阶段(5月27日-9月30日)
1、贷款数据录入。为让借款学生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学院工作人员不得替学生录入相关信息,所有学生都必须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请参见附件3《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操作指南》,附件4《研究生贷款申请说明》。具体流程为:
(1)首次贷款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账户信息后直接提交贷款申请。
(2)续贷学生按照贷款规程要求每年需至少登陆两次在线服务系统,续贷前通过系统填写续贷声明(100-200字,少于100字将无法提交),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后,可以提交本年度贷款申请。
2、打印贷款申请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贷款申请后,可导出贷款申请表(模板见附件2),打印、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随所需贷款材料一起交所在学院学工办。
3、提交贷款材料。首次贷款学生需提交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第一位贷款联系人(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复印件。续贷学生只需提交贷款申请表。《申请表》等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各学院存档、一份在贷款申请工作结束后根据资助中心通知随贷款合同档案整理后一并上报。
4、贷款额度预测。9月20日(含当日),各学院要按照学生贷款申请情况及预计需要申请情况,通过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22年贷款需求预测额度。(操作路径:贷前管理——贷款规模模块,经办人录入,负责人审核)
(二)贷款数据审核、公示及上报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
1、贷款数据导入。学院以经办人身份登录助学贷款系统,将符合贷款条件的首次贷款学生申请数据选中导入系统。(操作路径: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模块,点导入菜单)
续贷学生需由各学院对学生填写的续贷声明进行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续贷审核通过后选中数据导入系统。(操作路径: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续贷声明(明细)模块)
2、贷款资格审核。各学院在贷款公示前需对申贷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包括;(1)审核借款学生是否具有学校正式学籍;(2)审核借款学生是否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3)审核借款学生学业情况,合理规避贷款风险。
3、贷款系统数据审核。各学院收到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后,要将纸质材料与贷款系统数据一一对照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照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审核贷款管理系统中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村或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2)对照借款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学院教学部门给具的学籍核查材料,审核贷款管理系统中学生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3)对照贷款到期日期速查表,审核学生贷款期限及到期日期是否正确;(4)审核贷款2位联系人信息是否按照要求填写;(5)审核学生是否填写 QQ 号、微信号、手机号、邮箱等常用联系方式,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学生基本信息“手机”一栏为短信通知的主要媒介,需告知学生及时更新和填报。
4、申贷资格公示。各学院要在10月20日前把通过资格审核的贷款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向全体学生公示2天(仅公示姓名、专业班级、贷款金额,请勿公示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隐私信息),同时将公示的具体网址报校资助中心。
5、贷款数据上报。10月20日,申贷数据录入、审核、公示工作结束,各学院将贷款数据按要求上报校资助中心。(操作路径: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汇总并提交模块,经办人汇总提交,负责人审核)
(三)贷款合同签订、审查及审批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11月1日-11月5日,各学院组织学生签订借款合同,组织贷后政策宣讲及诚信感恩教育,同时整理借款学生贷款档案,提交至校资助中心。11月6日-11月15日,校资助中心将组织对贷款档案进行交叉审核。
1、上报贷款合同签订情况。合同签订结束后,各学院需将合同签订情况按要求上报校资助中心。(操作路径:贷中管理——合同签订与审查——汇总并提交模块,经办人批量审核、汇总提交,负责人审核)
2、贷款纸质材料审核。各学院在签订合同后,要逐份对贷款申请材料及借款合同进行审核,并确保贷款管理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核对每套借款合同和申请表等材料是否齐全,与汇总表上的总数量是否一致;(2)对照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村或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3)对照借款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核对学生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4)核对借款合同上借款学生是否签字、捺印、填日期,申请表上的借款人是否签字确认;(5)核对借款合同高校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和日期是否齐全、正确,申请表上的资格审查单位和资助中心的公章、日期是否齐全。
(四)贷款发放阶段(11月15日-11月30日)。
1、贷款发放。11月20日前,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学校账户上,生活费预留在学生支付宝中(如需提取需进行实名认证)。
2、学费冲抵及贷款余额发放。11月30日前,学校将对划拨至学校结算账户上的学费、住宿费进行学费冲抵操作,余额通过中行、农行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