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河南工业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河工大政教〔2023〕17号)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荣誉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1.符合《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荣誉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同学请于2023年5月28日22点前向各专业辅导员自愿提交《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荣誉学士学位评选指标明细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拟申请加分项(为学校取得重大荣誉或受到重大表彰)认定的学生参照学校通知https://jwc.haut.edu.cn/info/1114/5962.htm中《加分项参考目录》(附件2),请于5月28日中午12点前向各专业辅导员提交认定申请表(学校通知附件3)、支撑材料以及汇总表(学校通知附件4)电子版报送给各专业辅导员,逾期视为放弃认定。
具体文件请查看相关附件,认定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崔老师(67756553)、王老师(67756525)。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