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指导意见》(河工大政教【2022】8号)及《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院发[2022]13号)文件要求,经各系(中心)组织实施,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认定,2021-2022学年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见下图。
评审结果公示期为3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371-67756525。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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